【来源:锦州市发改委_各科室工作动态】
单 位:市发改委沿海科
联系人:刁云文
为加快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锦州市认真对照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各县(市)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及产业项目等方面谋划项目,为争取省沿海经济带专项资金支持做好项目储备。
深入解读支持政策。市发改委结合往年申报沿海经济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特点,从开放合作、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海洋经济、临港经济等方面,就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海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新材料、清洁能源等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平台等方向进行了全面解读,为各县(市)区在包装储备项目方面提供了政策依据。
严格做好项目初审。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市发改委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做好项目筛选。结合“十五五”规划项目谋划工作,将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进行排序,尤其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作为争取政策支持的重点项目进行优先推送,为我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及创新科技平台争取省沿海经济带资金支持做好项目储备。
认真做好项目入库。针对基本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及时录入辽宁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前期工作、项目进展调度、投资完成调度,并对项目进行标记标签。在入库过程中,切实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认真完善项目开复工、总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等信息,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争取得到省政策支持,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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