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候思宇)5月1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商洛市商州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有关情况。近年来,陕西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规制度,加强调查监测,强化执法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抓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2024年底,出台《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提出了4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24个优先行动。目前,全省基本构建了具有陕西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政策体系,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陕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政策法规保障。
抓调查监测,摸清保护底数。陕西省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构建“一站多点(样地)”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布局,全省获批8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布设503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建设了西部地区唯一的环境DNA生物监测实验室,探索开展基于环境DNA技术的物种监测。实施了包括秦岭在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提供了数据支撑。林业部门开展了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野生动植物综合监测、长江流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迁徙鸟类和冬季水鸟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一些县(区)也开展了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多个物种在调查中被首次发现。
抓执法监督,保障生态安全。生态环境、林业、公安、水利等部门持续开展“绿盾”“清风”“网盾”“查隐患、破火案”“清网清套清夹”“昆仑”“平安长江”“亮剑护河”等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等。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秦岭区域等作为重点,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遥感监测,对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将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将重大生态破坏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传导生态保护监管压力。
聚焦秦岭区域,强化协同合作。秦岭地区六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签署了《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备忘录》,成立了秦岭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专家委员会,推动秦岭生态保护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支撑、机制化运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跨区域司法合作机制,陕川甘三地13家中院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与省林业局探索建立“林长+院长”工作机制,实现森林资源领域行刑、刑民无缝衔接。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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