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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总关情 | 有桩无电源 有电却被占 公共充电桩充电难“梗阻”待解

时间:2025-08-20 00:21:00

在临沂客户端讯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与电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充电桩作为配套设施成为便民“刚需”。“12345・临沂首发”平台数据显示,涉及充电桩的民生诉求同步增加,今年7月相关工单达881件,环比上升16.7%。这些诉求集中暴露出“建了不能用”“能用却用不上”等问题。

7月20日,费县中国银行家属院居民邵先生反映小区内建成多年的公共充电桩始终未通电,居民只能冒险“飞线充电”。8月7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1个充电车棚内的6个充电插座虽外观完好,但扫码均显示“插座编号有误”,无法正常使用。

“电源问题一直没解决。”费县住房保障中心的两次回复:7月25日称“小区无物业,暂无可接入电源”;8月1日又改口称“中行正协调变压器分离”。面对“为什么未解决电源问题就建设”的质疑,工作人员坦言:“新兴事物考虑不周全,先建了再慢慢协调。”

令人费解的还有责任归属问题。费县住房保障中心表示“改建由中行申报,安装却未跟进”,但中国银行费县支行明确否认:“家属区事务与银行无关,改建前从未和本单位沟通。”这种“建前缺协调、建后踢皮球”的僵局,不仅让居民望“桩”兴叹,也使运营商投入的资金两年未获效益。对此,费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刘立新承认前期调研存在疏漏:“忽略了对产权单位和周边单位的调研,对这个问题我们近期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施工建设,确保一周内完成。”

与“建了不能用”形成呼应的,是“能用却用不上”带来的资源浪费。7月17日,兰山区市民李女士反映:南京路与沂蒙路交会处的公共充电桩常被电动汽车占用却不充电,导致真正需要充电的车主无位可用。供电公司虽承诺“持续清理占位车辆”,但8月7日晚记者探访发现,该区域6个充电桩的12个车位中,仍有3辆车仅占位不充电,现场未见运维人员。

“这里的桩安了好几年,我没几次能成功充上电。”李女士抱怨道。记者多路调查显示,从陶然路与通达路的云快充充电站,到书圣路与府前路的国家电网充电站,非充电车辆“霸位”现象普遍存在。采访中,国家电网运维人员对此情况也很无奈:“我们没有权力锁人家的车,只能电话劝离。”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副总刘斐坦言这是行业长期难题:“目前只能靠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后及时劝离。下一步将探索技术改造与收费机制相结合,来规范车位使用。”

为破解占位难题,部分充电站试行收取“占位费”,却引发新争议。兰山区市民张先生反映,在陶然路小鹏汽车充电桩被收取100元占位费,认为收费不合理。兰山区市场监管局金雀山所回应:“企业可自主设定市场调节价,只要公示即合法。”

对此,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主任李晓峰认为:“作为企业运营商自主定价是合适的,但自主定价需与地方经济水平相匹配,不能漫天要价。市民若认为价格过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复议。”

数据显示,临沂市现有34.4万辆新能源汽车,对应公共充电桩仅2.2万个,车桩比失衡问题突出。李晓峰表示,正在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临沂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将统筹布局、运维与制度建设,力争降低车桩比。

从“建而不通电”的设施闲置,到“占而不用电”的资源浪费,再到“收费引争议”的管理困境,公共充电桩的“小问题”承载着民生“大期盼”。破解这些难题,既需要职能部门打通协调壁垒,也需要产权方主动担责,更需要管理手段与时俱进——让“摆设桩”真正通电,让“占位车”主动挪位,让收费标准更合理。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宋波

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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